2014年10月13日 星期一

《福慧隨身書》No.014 菩提心的修習次第 五、修習菩提心的所依──知母、念恩、求報恩

菩提心的修習次第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 
印順導師著 
五、修習菩提心的所依──知母、念恩、求報恩

以下,說到知母等七重次第
對於一切眾生,從深切關懷而不失平等的心境中,引生一種意念,這意念就是知道一切眾生,都曾經是自己的母親。在生死輪迴中,一切眾生都曾做過我們的親密眷屬,那是無可置疑的。佛經上說,每個人從無始來所喝過的母乳,比四大海水還要多呢!本來,父母對我們都有大恩,父母在兒女的心目中,應有同等的地位。但這裡特重「知母」,「念母恩」。因以一般世情說,母恩似乎更重,如十月懷胎,三年乳哺,大部分的養育責任都落在母親身上,所以母子之情最深。兒女若見母親受苦,應感到切膚之痛。若不顧母親的死活,那就算是忤逆不孝,世間的法律與輿情,也不會容許。佛教視一切眾生為父母,即是把一般關切父母的心,擴大到一切眾生。
不但佛教如此,即中國儒、墨二家,及西洋耶教等,也都以此為一切道德行為的根源。如儒家的德行,主要的是孝,故以孝為首善,以不孝為極惡。而德行的心理,主要是仁,仁的初意也就是愛敬父母,而後擴大起來。所以說:「孝悌也者,其為仁之本歟」。
儒家說仁,必從孝順父母做起,若不能盡孝,似乎就沒有仁可說。印度婆羅門和西洋耶教,他們不從如何孝父母出發,但卻以天或上帝為一切之父。世間萬物皆為上帝所造,上帝是人類最早的祖宗,所以每個人應當愛上帝,信奉上帝,這跟兒女與父母的關係一樣。不但愛父母──神,體貼神的意思去愛世人,也等於愛兄弟姊妹。
但人與神(上帝)成立於渺茫的神話,還不如中國儒家直約親子的恩情來說,比較切實。不過儒家著重現生,忽略過去與未來,因此一般儒者都偏重家庭的仁孝,氣魄不夠大。佛教的德行,也基於親子的關係,但通論到三世輪迴,視一切眾生為父母,所以悲憫心是著實而廣大的,不同神教的渺茫,也不同儒家的狹隘。
有人說:佛教把一切眾生都看作是父是母,平等慈悲,是不近人情的事,這可說是代表了中國儒家的傳統觀念。孔孟所表揚的仁,是先孝父母,先愛家屬親友,然後乃可擴及他人。如孝愛父母,愛敬兄弟的心,和一般人一樣,便被斥為次序顛倒,輕重不分,甚至被斥為違反人性。但這與其他宗教──佛教,耶教,以及墨子,是不大同的。
墨子提倡涵容廣普的兼愛,就被孟子罵為禽獸。孔孟的學說本來很好,只是範圍太狹,永遠離不了家庭的小圈圈。墨家兼愛一切人,佛教悲憫一切眾生,其道德內容,顯然與家庭本位的儒家不同。
其實,道德心的隨機緣而顯發,不一定有次第的。如孟子說:「惻隱之心,人皆有之」。人人有不忍心,惻隱心,隨機緣而引發,並無次第。孟子又曾說過,當路見不相識的小孩掉下井去,他的第一念心,應該是考慮怎樣救起小孩,而不是考慮那是不是自己的小孩。又如見牛而心生不忍,而忘了羊也是一樣的苦痛。所以仁愛的德性,是不應該拘泥於先此後彼的,可是儒者每不能融通。
再就現實世間的情況來說,有的在家庭裡不一定孝悌,但對朋友卻非常真誠篤愛,熱心幫忙,甚而可以為朋友出生入死。這愛人之心,不能說它不合理(義);既屬於道德心行,照儒家的傳統說法,就應該先及家庭(親),然後朋友(疏),但事實恰好相反,我們不能因其違反親疏次序而否定其倫理價值。以佛法說,人類的最一般的德性──慈悲心,也即是孔家以仁為體的良知,是人人所有,而且是廣大圓滿的。不過有些人,只能在家庭中,或某一階層中發揮出來,以外就隱而不顯。
這問題在:(一)理智不夠,局限而沒有得到擴充。(二)因為每一眾生,無始以來因緣複雜;有因過去恩愛關係結為母子,有因過去仇恨關係結為母子。在現世,以個性、習欲關係,或與父母同而相親,或與父母異而疏遠。
所以有些人,能夠盡孝,愛他的父母,但對一般人,就不怎麼有同情心。有的人就不同,他在家庭裡對父母兄弟,也許不怎麼孝悌,而對一般朋友或陌路人,卻極熱心,絕不因他未曾熱愛家庭,便老不能愛其他的人。
慈悲或仁愛的本質,原是平等而無偏頗的,它之所以未能一視同仁,即因有障礙差別,如燈光原可遠近都照,而若遮以障物,雖近也照不到,若去障物,雖遠也能照。因此,世間有的孝父母而不愛外人,有不愛父母兄弟(近)而愛朋友(遠)。
總之,凡於人而能悲愛的,我們都應該稱歎的,當然最好是平等普愛。若定要先親親而後仁民,不但不合世情,反而是障人為善了!
父母撫愛兒女,兒女應當盡孝──念恩而求報恩,這是世間倫理觀念的要素。佛教從時空的無限中,體認得一切眾生平等義,以一切眾生為己母,即是此一倫理觀念的擴大、圓滿。故孝父母和悲愛一切眾生,實質並無差別。不過以一般凡夫心境,對那無量數的父母(也即一切眾生),所加諸我們的慈恩,已無從記憶,即有所知也不真切。
因此實踐的唯一辦法,無論是念恩,及求報恩,可從當前的父母,親屬做起,然後由親而疏;更由一般無恩無怨而到怨仇。由近而遠,由親而怨,逐步推廣,養成確認一切眾生為母,而念一切眾生恩,求報一切眾生恩的觀念。這近於儒者的「推」法,但這不是說,道德的本身有此固定範圍,或不可越踰的先此後彼。這是觀念上的熏修次第,在實踐上,總是隨機緣而引發,所以佛法平等普濟的德行,不能視為不近人情,而非要從狹小的家庭中做起不可。
從知母到念恩,求報恩,乃是勢所必然的。既透過無限的時空,覺察到一切眾生皆是自己的母親,皆於自己有大恩德,那麼有恩就該報,尤其當他們苦痛的時候。
雖然平等普濟的慈悲,對一切人都一樣,但教縛地凡夫去修,從母愛去推知引發,最為有力。因為母親是最愛兒女的,她一生為兒女所受的苦,真不知有幾多!她給兒女吃奶,照顧兒女的冷暖,甚至到了三、四十歲,還把他(她)們當作小孩看待。遇到兒女不聽話,雖受氣惱,而愛護之心,仍然無微不至。
現生母親這樣愛兒女,當知過去無量生中的母親,也曾這樣的愛過我們,所以我們對一切眾生應該不忘其恩,並且盡心報答。由此可知,佛教勉人發菩提心,是從最明顯的孝道出發,以思念母恩作出發點,與儒家的倫理觀念,最為吻合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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