慈悲為佛法宗本
印順導師著
二、慈悲的根源
慈悲是佛法的根本;也可說與中國文化的仁愛,基督文化的博愛相同的。不過佛法能直探慈悲的底裡,不再受創造神的迷妄,一般人的狹隘所拘蔽,而完滿地、深徹地體現出來。依佛法說,慈悲是契當事理所流露的,從共同意識而泛起的同情。這可從兩方面說:
(一)從「緣起相的相關性」說
世間的一切——物質、心識、生命,都不是獨立的,是相依相成的緣起法。在依託種種因緣和合而成為現實的存在中,表現為個體的、獨立的活動,這猶如結成的網結一樣,實在是關係的存在。關係的存在,看來雖營為個體與獨立的活動,其實受著關係的決定,離了關係是不能存在的。世間的一切,本來如此;眾生,人類,也同樣的如此。所以從這樣的緣起事實,而成為人生觀,即是無我的人生觀,互助的人生觀,知恩報恩的人生觀,也就是慈悲為本的人生觀。
單依現生來說,人是不能離社會而生存的。除了家庭的共同關係不說,衣食住藥,都由農工的生產原料,加工製造,由商賈的轉運供給;知識與技能的學習,學問與事業的成功,都靠著師友的助成。社會秩序的維持,公共事業的推行,安內攘外,一切都靠著政府的政治與軍事。如沒有這些因緣的和合,我們一天、一刻也難以安樂的生存。
擴大來看,另一國家,另一民族,到這個時代,更證明了思想與經濟的息息相關。甚至非人類的眾生,對於我們的生存利樂,也有著直接或間接的關係。人與人間,眾生間,是這樣的密切相關,自然會生起或多或少的同情。同情,依於共同意識,即覺得彼此間有一種關係,有一種共同;由此而有親愛的關切,生起與樂或拔苦的慈悲心行。這是現實人間所易於了解的。
如從生死的三世流轉來說,一切眾生,從無始以來,都與自己有著非常密切的關係,過著共同而密切的生活,都是我的父母,我的兄弟姊妹,我的夫婦兒女。一切眾生,對我都有恩德——「父母恩」、「眾生恩」、「國家(王)恩」、「三寶恩」。所以從菩薩的心境看來,一切眾生,都「如父如母,如兄如弟,如姊如妹,和樂相向」。在佛的心境中,「等視眾生如羅睺羅」(佛之子)。這種共同意識,不是狹隘的家庭,國族,人類;更不是同一職業,同一階層,同一區域,同一學校,同一理想,同一宗教,或同一敵人。而是從自他的展轉關係,而達到一切眾生的共同意識,因而發生利樂一切眾生(慈),救濟一切眾生(悲)的報恩心行。慈悲(仁、愛),為道德的根源,為道德的最高準繩,似乎神秘,而實是人心的映現緣起法則而流露的——關切的同情。
(二)從「緣起性的平等性」說
緣起法是重重關係,無限的差別。這些差別的現象,都不是獨立的、實體的存在。所以從緣起法而深入到底裡,即通達一切法的無自性,而體現平等一如的法性。這一味平等的法性,不是神,不是屬此屬彼,是一一緣起法的本性。從這法性一如去了達緣起法時,不再單是相依相成的關切,而是進一步的無二無別的平等。大乘法說:眾生與佛平等,一切眾生都有成佛的可能性,這都從這法性平等的現觀中得來。在這平等一如的心境中,當然發生「同體大悲」。有眾生在苦迫中,有眾生迷妄而還沒有成佛,這等於自己的苦迫,自身的功德不圓滿。大乘法中,慈悲利濟眾生的心行,盡未來際而不已,即由於此。
一切眾生,特別是人類,不但由於緣起相的相依共存而引發共同意識的仁慈,而且每每是無意識地,直覺得對於眾生,對於人類的苦樂共同感。無論對自,無論對他,都有傾向於平等,傾向於和同,有著同一根源的直感與渴仰。這不是神在呼召我們,而是緣起法性的敞露於我們之前。我們雖不能體現他,但並不遠離他。由於種種顛倒,種種拘蔽,種種局限,而完全莫名其妙,但一種歪曲過的,透過自己意識妄想而再現的直覺,依舊透露出來。這是(歪曲了的)神教的根源,道德意識,慈悲精神的根源。慈悲,不是超人的、分外的,只是人心契當於事理真相的自然的流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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