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心及其修學
印順導師著
二、正信與迷信
論到信仰,首先應討論正信與迷信。這雖然不容易弄清楚,但是不能不辨別的。宗教與宗教間,每指責另一宗教為迷信。如西洋來的神教徒,自己可以供馬利亞像,可以懸掛耶穌像,可以跪在地上大喊「天上的父」,生了病可以向神祈求;而對於佛教的禮敬佛像,卻指為迷信。凡不肯理解對方,而主觀的抹煞對方,充其量,也只是「迷不信」而已。迷信與正信,是不能從他們得到結論的。
迷信與正信,可從兩方面說:
(一)、約所信的對象說:凡是正信,必須所信的對象,有實、有德、有能。如信佛,佛是確實有的,如出現於印度的釋迦牟尼。佛又確乎有佛德的,他有大覺的智德,離煩惱的斷德,慈悲的恩德。佛是人性淨化的究竟圓成,確是值得我們信敬的。佛為我們的導師,因佛的德能,能引我們趨向於出世間善行,達到與佛一致的境地。
佛有實、德、能,值得信敬,應該信敬,所以信佛是正信。如創造宇宙的主宰,什麼也不能證明他是實有的。說神將飲食賜給人類,當然也並無此用。無體無用,而輕率地信仰,便是迷信。
還有,如夜行怕鬼而呼爺喚娘,怕鬼吹口哨,雖然膽力頓壯,大有作用,然這決非父母與口哨,確有驅鬼的作用。所以一般宗教,由於他力仰信而引起的自我安慰,自我幻覺,與由於心意的專誠精一,而引起的某些特殊經驗,雖大有作用,然信以為神或神力,還是迷信。神教徒不要失望!迷信是可以有用(當然有害處)的;迷信不一定壞,比沒有信仰好得多。
(二)、約能信的心情說:如經過一番正確的了解,見得真,信得切,這是智信、正信。如盲目的附和,因父母,因朋友,莫名其妙的信仰,便是迷信。
將這兩方面綜合起來,就有四類差別:
(一)、所信的,確乎有實,有德,有能,但能信者卻是糊裡糊塗的信仰。如某藥確有治某病的功用,病人雖不知藥性,但信醫師而服藥,這還可以說是正信的。但這並不理想,可能誤入歧途(如醫師不一定可靠)。所以說:「有信無智,增長愚癡」。
(二)、所信的並無實體,實用,而能信者的信仰,卻從經過一番思考而來。這似乎是智信,然由於思考的並不正確,從錯見而引起信仰,不能不說是迷信。
(三)、所信的有實,有德,有能,能信的也確曾經思考而來,這是最難得的正信了!
(四)、所信的毫無實際,能信者只是盲目的附和,這是迷信的迷信!我們學佛,應以能所相應的正信為目標。否則,信三寶,信因果,信善惡,信三世,即使沒有明確的了解,也不失為正信的佛弟子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