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0月29日 星期一

《福慧隨身書》No.008 論三世因果的特勝(附錄:正見有前生、有後世)

論三世因果的特勝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 
印順導師著 

附錄:正見有前生、有後世

(一)有些人,只信現業現報,不信後世。可是行善作惡,現報的只是少數,那就不能不錯覺為『天道無知』了。
(二)有些人,只信善惡業的報在子孫,如說:『積善之家,必有餘慶,積不善之家,必有餘殃。』中國人談陰騭的,大致不出此二者。不知世間儘多是:父賢而子不肖,父不肖而子賢的。而且,如沒有子孫,那他的善惡業,豈不是就落空了。
(三)有些人,只信今生到來生,不信前生,如耶穌教等。這雖能依此使人離惡向善,但不明過去世,對於現生果報的萬別千差,就無法說明,也就無法使人生起合理的正信。所以,不但要正見善惡、業報,還要進一步的對於前生後世,有堅定的信解,發生正見。
(四)眾生在生死中,是不得自在的,聽由業力擺布。現在的生命,經過了死亡階段,就轉而開始一新的生命。這樣的死而又生,前生與後世之間,不一不異,不斷不常的延續,確是甚深而不容易明見的。
由業感報,死生相續,在聖者是毫無疑問的。特別是得了天眼通(外道也能得到,所以外道也有多少信解業報的前生後世),對這是看得明白不過。
可是一般凡夫,沒有清淨智,對於生前死後,不免黑漆一團,什麼也不知道。雖有極少數的不昧前因,能知道前生,也被庸俗的唯物論者所抹煞。
所以最好是依佛法修學,得清淨智,發天眼通,去親自證實這一問題。此外,唯有仰信如來的教說,及從推理去信解了。
教理的說明,初學還是不容易,現在姑且舉一「薪盡火相傳」的比喻來說明。如前薪燃燒發光,等到薪盡火息時,又延燒到另一薪,火又旺盛起來。前薪不是後薪,後火也不是前火,而後火不能不說由於前薪的火而來。
這等於說,前生的生命活動停止時,又展開一新的生命;前生不是後世,而後世確是依前生的業力而來。然而從死到生,時間與空間,都可能有距離的,所以死後生前的如何延續,還是需要解說的。
依佛法的深義說,身心活動,顯現為生命的形態。當死亡時,身心剎那滅去,顯著的身心活動(現在的)停頓了,然而過去了的身心活動不是沒有,這就是『業滅過去,功能不失』(這不妨說是生命的潛在)。等到因緣成熟時,過去的業力,就引發一新的身心活動,開始一新的生命。
現在再以薪火相傳來比喻:火燒物時,發為熊熊的火光,這如生命的顯現活動。等到燒完了,發光的火燄沒有了,這等於一期生命的結束,死亡。火息了,熱灰也似乎冷了,如遇到易燃的物件,加上微風的吹拂,又會『死灰復然』起來,又重新發出熊熊的火光。
這等於因緣和合時,過去的業力,又會引發一新的生命。死灰復然的火光,不是前火,而與前火有著不可分離的關係;這如後生不是前生,而後生與前生的行業有關。從前火到後火,時間上可以有一間隔,這如後生與前生間,時間與空間,都不妨有距離的。
不過,這到底是比喻而已。如約佛法來說,過去了的業力,在如幻的法性空中,本不可說有時空的間隔,只要因緣和合(如人生,要有父精母血的和合等),就能在另一時間,另一空間,忽然的引發一新生命──身心活動的又一新開始。

(《成佛之道(增註本)》頁七四|八○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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