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月18日 星期三

福慧集(一) 【第一篇 如說修行】福德與福報~06

『福德與福報』
(釋厚觀)
一、福德莊嚴、慧日普照
佛是福慧圓滿,我們想要成佛,福德與智慧都要具足圓滿才行。印順導師創建了「福嚴精舍」與「慧日講堂」兩個道場,主要是希望大家能「福德莊嚴、慧日普照」,要福慧雙修。然而什麼是「福德」?什麼是「福報」?這兩者又有什麼不同?《大智度論》有幾段話值得我們深思。
二、與不貪、不瞋、不癡相應,廣行一切善法名為福德
關於「福德」的定義,《大智度論》卷61大正25488b18-21)的這段文值得注意
初發心作願:「我當度一切眾生。」是心相應三善根:不貪、不瞋、不癡;善根相應諸善法,及善根所起身、口業,和合是法,名為福德。
菩薩發願度一切眾生,這樣的發心要與不貪、不瞋、不癡三善根相應才行。所謂「善根」的「根」,就是根本,不是枝末;如果只在身口表面下功夫,而沒有徹底淨化內心的話,那都只不過是枝末而已。而從另一方面來說,如果只是心裡發願行善,這還不夠,必須依三善根起身業、口業,以實際行動來利益一切眾生才行。比如說我內心不貪,但不是只有內心不貪就好,我們實踐出來要行布施;不瞋,我們表現出來要和顏悅色。所以《大智度論》對「福德」所下的完整定義是:發心度一切眾生,此發心是與不貪、不瞋、不癡三善根相應的,也相應於其他種種的善法,此清淨無染的心與善根所起的身業、口業和合,方名為「福德」。
與「三善根」相反的是「三不善根」,也就是貪、瞋、癡三毒,一切的不善法都由此而出。如果所做的行為夾雜了貪、瞋、癡,因為「根」已經不清淨了,即使行布施等,也都變成是雜染的了。
三、布施非即是福,如針導綖縫衣,縫非針也
《大智度論》卷30大正25282a29-b2)云
布施非即是福,但能破慳貪,開善法門;善根名為福,如針導綖縫衣,縫非針也。
《大智度論》卷92(大正25708c26-28)亦云:
作業時思為大,得是思業已,起身、口業。布施、禪定等,以思為首;譬如縫衣,以針為導。
或許有人以為行大布施就能得大福報,但《大智度論》說,並非布施就是福,善根才名為福德。就如穿針引線縫衣服一樣,如果只有線而沒有針來引導是不能縫衣服的,若只有針而沒有線也不成。以布施來修福德也是一樣,財物也只是一種資具而已,必須以善思為引導,起捨心,樂於助人,才能成就善根福德!如果我們布施是想要貪求回報,或者沽名釣譽,這些其實是稱不上福德的。
又如《大智度論》卷17(大正25180b26-27說:
菩薩行布施、持戒、忍辱,是三事名為福德門。
行布施、持戒、忍辱,這只是「福德之門」而已,不一定能登堂入室,如果沒有破除慳貪惡行、瞋恚等煩惱,未與三善根相應的話,還不能稱之為「福德」。
四、「福德」與「福報」
或許有人認為,某某人衣食無缺、資具豐厚,真有「福報」!但這樣的「福報」是否就等於「福德」?《大智度論》有一段文透露了「福德」與「福報」這兩者的不同,如《大智度論》卷61大正25488a9-13云:
是果報可與一切眾生,以果中說因故,言福德與眾生共。若福德可以與人者,諸佛從初發心所集福德,盡可與人,然後更作。善法體不可與人,今直以無畏、無惱施與眾生。
這段文牽涉到迴向」的問題。有人說:「你好好修行,把功德全部迴向給我,然後你自己再繼續修。」試問這可以嗎?在《大智度論提到一個重要的觀念,共一切眾生者,是福德不可得與一切眾生,而果報可與。[1]也就是說:「福德」其實是不能與眾生分享的但由福德所感得的「果報」,則可以與眾生分享。
「福德」其實是一種「善法體」,這是善法,不是果報。如上所說,它是與三善根相應而廣行一切善法的身、口、意業,這樣的「善法體」並不是物質資具,怎麼可以轉給他人呢?真能給他人的,其實是由「善法體」所感得的果報,這種果報名之為「福報」。
例如菩薩以不貪、不瞋、不癡來行布施,這樣的「善法體」,便能感得種種資具,可以用這些資具來利益眾生;或是菩薩以三善根來修持戒、忍辱、般若等,可以感得相貌莊嚴、智慧明達、辯才無礙,如菩薩有所說法,眾生也樂於信受。所以,經說「福德與眾生共」,其實這是果中說因;嚴格說來,是菩薩透過福德這樣的善法體所感得的果報(福報)來與眾生分享,用它來利益眾生!
想要得大福報,就必須不斷地積集「福德」才行;反之,如果沒有持續不斷地累積福德,再大的福報也終有用盡的一天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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